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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厂制度及规程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878天前 | 847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发展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加快公司发展为目标,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勤俭办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司效益和效率的全面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促进公司创新发展

一、公 司 文 化 理 念

   

    1、公司文化理念

企业发展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加快公司发展为目标,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勤俭办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司效益和效率的全面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促进公司创新发展。

2、员工行为规范“十不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十不准”。

要求干部、职工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执行“十不准”

、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政令不通,逐步提高员工爱企意识,树立以企为家的理念,积极主动熟悉企业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

、不准因个人行为损坏企业形象,必须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形象和企业形象。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奢侈浪费企业财物,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必须公私分明,清正廉洁。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自己亲属、朋友等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任职及为其工作分配提供优惠条件。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消极对待工作,互相推诿,应积极主动干好本职工作,努力配合他人工作,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不准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一些与经济利益有关的谋利活动。要严守公司秘密,严禁外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技术图纸等相关信息、资料,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准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拉帮结派、欺老凌弱、恶语伤人。

、不准抵触领导,推诿责任,应尊敬领导,服从安排,一切按程序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准酗酒滋事,酒后上岗,打架斗殴,提倡文明用语,团结同事,维护公共秩序。

、不准损毁花草树木及各种公共设施,私拿、盗用集体或别人的物品,应爱护公物,爱护花草,共同塑造和谐型企业。

3、员工职业道德条例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爱护公司财物,公私分明,不以公司名义谋私利,注重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自觉维护企业形象,注意个人仪表;接待客人、使用电话,要文明用语;言谈举止大方,禁止说粗话;待人诚恳,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坦诚共事。

   、工作期间按各岗位要求正确着装和佩戴劳保用品。

   、自觉养成讲卫生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禁止随地大、小便;爱护公司的花草树木。

   、进出厂时,机动车减速慢行。

 

               二、基 本 管 理 制 度

                 

                         、选矿厂劳动纪律

    为使公司选矿厂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树立良好的厂风、厂纪,根据选矿厂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厂劳动纪律。

    第一条 选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前20分钟到车间会议室报到,参加班前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工对待。

    第二条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在10分钟以上的给予罚款100元,2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对待。

上下班时间规定:正 常 班: 上午  8:0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车间三班倒: 班  8:00 — 16:00,     交 接 班: 7:30—— 8:00

                                 小夜班 16:00 — 0:00,                 15:30——16:00

                                 大夜班  0:00 — 8:00。             23:30—— 0:00

    第三条 旷工三天以内,按实际天数扣罚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月累计旷工在7天者,上报公司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兼并执行罚款,标准每天300元。

    第四条 车间职工考勤由班长统一考勤和管理,月终由车间主任负责汇总审核,核对无误后报厂统计室张榜公布,在与员工无争议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 请假必须提前报批,并写请假条。以便车间安排顶班人员,否则不予准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未上班者视为旷工。

    第六条 员工超假不到的,必须向厂部说明原因,并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即视为旷工。

    第七条 员工在休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时,若条件符合休假要求,可按基础工资标准发放薪金;同样事假、病假的缺勤工资按基础工资标准扣除。

    第八条 选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整齐穿戴劳保用品, 否则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对劳保用品佩戴不齐备进入车间的,每次罚款50元。

    第九条 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认真操作,禁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的;

      上班期间看杂志、电子小说的;

      聚众谈笑闲聊,擅离岗位的;

      干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的;

    第十条 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金属流失,若因长时间窜岗、脱岗,操作不到位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罚款100至300元。  

    第十一条 严禁上岗期间睡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月累计睡岗在3次以上的,给以严重警告,并张榜公告,累计5次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严禁酒后上岗,否则罚款100元,因酗酒影响生产的,罚款500元,造成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工作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影响生产产量及质量的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开除厂籍。

    第十四条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不断巡回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严禁设备带病作业,有下列工作失职行为时,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不按时给设备加注润滑油造成设备高温的;

       设备卫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电流、电压不正常,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而致使设备跳闸的;

       不按设备管理要求来进行日常维护的;

       违章、违规操作不加改正的;

       因违章操作造成金属流失的;

       因违规操作造成停机停产的;

       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的。

    第十五条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随叫随到,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处予100~3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各种生产设备、电器设备必须按要求完善防护设施,悬挂警示标志,否则处罚相关部门50至200元。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要求字迹工整、事项条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员辨认。

    第十八条 员工有配合企业完成以下工作的义务和责任,若无故推脱或者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或辞退。

1)岗位缺员时,配合车间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借故推辞;

2)参加厂部各种文化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

3)参加厂部各种培训和学习工作;

4)参加厂部零时安排的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服从班组长、车间主任和厂部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服从车间生产指令,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处以200元罚款,并立即停职检查,情节严重或贻误生产者,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各班组必须在下班前按要求搞好所属区域卫生,否则每查出一次处罚班组长100元。

    第二十二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化验室,以免相关数据的泄露。对擅自入内者,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员工间应团结互敬,不得吵架辱骂、打架斗殴以及煽动不良风气,影响选厂整体形象,违者视其情节给予300至500元的罚款,重则开除厂籍。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自身形象,遵守厂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的,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

    1)在餐厅、办公楼等场所高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就餐和工作的;

    2)夜间在宿舍聚众酗酒、猜拳、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的;

    3)在宿舍播放音响音量过大的;

    第二十五条 严禁聚众赌博,一经查处,每人罚款200元。

    第二十六条 严禁破坏公共财产、设施,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设施的员工,除处以200至500元的罚款外,同时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是有盗窃公司财物或勾结外人倒买公司材料的行为者,一经查处,立即做除名处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第二十八条 外来人员参观时,需经厂领导同意并有专人带领,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参观,否则给予班长50元处罚。

    第二十九条 凡外来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出厂时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不准将厂内物资带出厂外,违者罚款20至500元。

    第三十条 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制度相抵触时,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发布于2021年9月

 

                、选矿厂交接班制度

    1、目 的

      为了规范车间班组班管理,明确交接班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班组交接班之用。

    3、具体内容

      3.1、交接班时间:

               班: 7:30——  8:00

             小夜班: 15:30——16:00

             大夜班: 23:30—— 0:00

     3.2、接班人员在接班时提前20分钟进入生产、设备岗位进行检查、调试,待检查完毕后,到会议室召开班前会议,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班长汇报,以便班长安排本班生产工作,完后正点交班。

     3.3、交班班长必须参加班前会议,以便交接双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

     3.4、开完会议后,再到现场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坚持面对面交接,对交班人员不在现场的,不予接班。

    3.5、交班人员必须为下一班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严格按照“设备不正常、工具不齐全、卫生不清洁、工艺不稳定、记录不健全”的五不交规定搞好交接,否则接班人员有权拒接。

    3.6、由于接班人员不认真检查,而造成的设备、工艺、工具、卫生、记录等项目不符合交接班要求的,由接班人员负全责。

    3.7、对于严重设备或工艺故障,交接时仍然未能处理好的,交班时需向接班人员说明原因和实际情况。

    3.8、交接班人员由于交接班发生异议时,由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处理和解决。

               

                、选矿厂考勤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车间员工考勤规范之用。

   3、具体内容

   3.1、上下班时间

   、选矿厂开机实行三班倒制度。上班时间为:白班早7时40分至下午4时,小夜班下午3时40分至晚12时,大夜班晚11时40分至早8时。

   、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到岗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1—5分钟离岗者,即为早退。

   、上班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3.2、考勤须知

、考勤由班组长按要求进行考勤,车间主任每天要进行检查。

、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者进行教育并扣发三天工资,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当月连续矿工三天,累计矿工七天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3.3、请假程序

、员工有事时,必须提前4小时办理请假手续,越级请假一律视为缺勤。

、员工因病、事请假,必须有请假条,一天由车间主任签字,副厂长批准;二天由副厂长加注意见,厂长核准;三天以内由厂长加注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加注意见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厂长、副厂长请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核准,请假获准后假条交考勤员存档。

、因工作需要,国家法定假日,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节日津贴。

、员工因公受伤可享受工伤假待遇,工伤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因违章而造成的工伤,根据伤情及所造成的损失追究当事人适宜的经济责任,至少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员工可享受3天的婚假和7天丧假待遇,其间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4、本制度发布于2021年9月。

              

                、选矿厂车间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稳定生产秩序,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1、负责全厂破碎、球磨、磁选、脱水、机电修各班组的生产协调工作;

1.2、统筹调配车间所需机电维修工作;

1.3、负责全厂矿石调运及矿石质量、数量的监督工作;

1.4、负责全厂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设备有带病作业、违章作业现象的,要及时通知其生产班长,责令其修复和改正;

1.5、负责全厂生产供水,督促做好蓄水工作,保证生产用水充足;

1.6、负责全厂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防洪、防火、防盗的督察工作,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1.7、负责全厂环保抽查工作,及时排除环保隐患,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2.值班人员权限

   2.1、各生产工序与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机时,必须报告值班人员。对紧急停机的,查清原因后上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没有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对不报告原因而私自停机的,每次处罚班长100元,酿成后果的,按照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停机时间2小时以上的故障,要通知车间负责人及设备主管,停机4小时的要报告厂领导批准;

   2.2、值班期间,设备有故障需要抢修的,除通知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厂部,同时深入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2.3、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在检查中对有违章、违规行为的员工要予以纠正或给与相关处罚,具体标准参照《选矿厂劳动管理制度》。对严重违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知班长监督执行; 

   2.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有权调动车辆、机电修人员,但调配要合理,对不服从合理调配的,有权作出处罚。

   3、值班纪律

3.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每班当日晚2000至次日800,如有事须请示厂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即视为旷工;

3.2、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对当班发生的违章违纪及工艺和设备上存在的问题要详细、整齐的进行记录,以便存查;

3.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

4.、本制度发布于2021年9月。

、选矿厂职工岗位职责

  一、岗位能力要求:

1、 经过本岗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 熟悉本岗位所操作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4、 遵守劳动纪律,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升自我能力和素质。

二、工作前认真做到

1、 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情况,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检查:

(1) 沿设备全长检查,处理检查设备上及设备两侧有妨碍设备运行的障碍物。

(2) 检查走轮、导向轮、支承滚子、链接等须齐全,不得有严重磨损、掉轨、卡死现象。

(3) 检查轨道、链节、链板、护板、刮板、料斗、皮带等须齐全,不得有妨碍正常运行的变形、剥落及松脱现象。

(4) 检查传动装置,拉紧装置应坚固牢靠,传动三角带或无级变速须齐全,松紧度符合要求。

(5)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须齐全完好,事故开关必须合闸,电气接地良好。

(6) 检查减速器及其他储油部位的油量须充足,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加油。

2、 停机一个班以上的设备须“点动”作空转试车,确认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运行。

三、工作中认真做到:

1、 操作者不得擅离岗位,要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凡纳入联动的设备其开车、停车须按照工艺流程的开车、停车顺序进行,开车或停车前须先鸣警铃或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

3、 先启动设备后下料,严禁在设备停止时下料,运送的工件、铸件、材料应符合生产流程的规定,不准超重、超宽运载。

 4、设备运行速度须符合工艺规定,不准擅自提高设备运行速度。

 5、非必要时不准使用事故开关急停设备,必须急停时要及时与上、下工序联系。

 6、保险销切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才准更换新销。新的保险销必须使用标准的,严禁随便以螺栓、铁棒代替。

 7、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润滑不良、零件松动、跑偏、爬行、减速、卡死、震动、轮子不转或脱落、掉轨、锁板丢失、护板卡坏、卡持器抓不灵、链环堆积、噪音、电器失灵或混乱等异常现象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8、设备发生事故后,须停机切断电源,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四、工作后认真作到:

1、 清扫设备及清理工作现场。

2、 认真将班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如实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上,做好交班工作。

3、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工作

 

                  、选矿厂安全生产规定

1、 严格遵守设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打架、不驾人、不洒后上岗,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新工人入厂前必须经厂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一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3、全体工人必须遵守选厂规定,按时交接班,交班时必须把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向接班者详细交待,同时认真填写好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必须保持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完好无缺,严禁乱撕乱画。

5、在岗工人不准脱岗,不准睡觉,不准看书、玩手机,不准在岗闲谈,乱串岗位,不准做私活。

6、非本岗位设备不准乱开乱动。

7、非选厂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批准。

8、上班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入岗。

9、睡眠必须充足,严禁酒后上岗。

10、必须经常擦拭设备,禁止在设备上乱放东西、在车间内乱挂衣物,以保持车间清洁整齐。

11、不准在车间内说笑、打、闹,以免发生撞伤及意外,上、下阶梯时,要把好扶手,踏实踏板,防止发生意外。

12、不准损坏车间一切安全设施。

13、携带工具进入车间时要注意供电线路及设备,以免触电或撞伤。

14、设备运转时必须循环检查及倾听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15、一切运转部件(如飞轮、皮带轮)必须加防护罩。设备运转中,不准移动防护罩,严禁跨入运转的皮带和设备间。

16、正常生情况下,严禁随便开、停车。特殊情况下需要停车时,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停电后要关闭所有设备开关及给水阐门。

17、冲洗地板时要注意电器设施,以免进水发生事故。起吊物件时,严禁在起吊物下通行。

18、严禁在车间内明火取暖。

 

、选矿厂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1、目 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选矿厂厂长是本厂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厂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厂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兼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车间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凡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选矿厂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贯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3.9、加强对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使用、保护、维护,确保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率为100%,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扬尘及产尘区域,随时洒水、喷淋,做到湿式作业,从而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11、杜绝“跑、冒、滴”现象,减少“二次扬尘”和“二次污染”;

  3.12、对废油、废酸、废碱及其水溶液,不得私自外排;

  3.13、化验室的各种化学液严禁私排、乱放,造成污染事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14、因环境保护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污染,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凡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况轻重,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选矿厂精矿库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加强选矿厂铁精矿产品的管理,防止金属自然损耗,根据铁精矿的特性,制定本制度。

2、范 围

  本制度适应于选矿厂铁精矿的日常管理和发运管理工作。

3、精矿库的管理

  3.1、精矿库管理员负责铁精矿的具体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负责每天对货场精矿进行清理和打扫,保证货场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

    、负责货场车辆的进、出检查工作,除发货车辆外,精矿货场内不得停放其他机动车辆。

    、负责对出入货场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扫和检查,防止机械杂物进入产品内而影响其质量,同时检查其轮胎是否粘连精矿金属,并负责清扫干净。

    、负责监督装载机在铲完精矿后,按要求清理干净铲斗内残存精矿和轮胎粘连物,避免金属被带出而损失。

    、负责铁精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气候变化均匀洒水,以免精矿过于干燥被风吹走而造成部分金属损失。

  3.2、精矿库的管理

   、为了保证精矿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员要做好各项巡查工作,并按要求记录。

   、铁精矿的出库时间要准确记录,并按截至日期统计产出量。

   、铁精矿出完库后,要监督围堵好出口,保证其厚度适宜,牢固无松动现象。

 3.3、铁精矿的出库管理

   、铁精矿销售出库时,由销售部提前一天通知选矿厂做好准备工作。

   、铁精矿销售时,由选矿厂安排人员统一采样,购、销双方全程参与样品的制作和分发。

   、铁精矿在销售时,在地磅房过完皮重后,由销售部签发装货通知单,精矿库管理员根据通知安排装货,当日下午发运结束核对无异后,将票据报选矿厂备查。

   、精矿车辆装货完毕后,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然后再到地磅房计量,由销售部出具票据,

   、当日发货结束后,销售部、地磅房、选矿厂三方核对票据,保证出库车数无误,计量准确。

   、铁精矿出库发运时,要注意周边环境卫生,一批货发运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洒落的精矿,保持货场干净整洁。

          

                   、选矿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加强选厂职工住房管理,保证职工宿舍合理使用分配,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稳定、安全的住宿环境,依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矿厂职工宿舍管理使用。

3、具体管理办法:

3.1、住房分配与使用:

  、住房的分配由选矿厂综合进行分配与管理,,未经选厂主管厂长同意,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搬迁和更换住房,否则按违纪给予罚款50元,对于目无制度,不服管理的住宿人员选矿厂将依例清除或辞退。

  、单身宿舍每间房不得少于三人居住,对于夫妇都在本厂上班的,家离厂部10公里路程的主要技术职工,可向选厂申请单独住房,待申请批复后方可入住,否则按违规对待。

  、对于家在本地的职工,居住地离选矿厂不足5公里的,或入住时间不到15日的,不予配置住房。

  、住房职工必须爱护宿舍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对于损坏宿舍内财产和设施者,必须自行购置赔偿,否则选厂按原价计算损失,从工资中扣除,对于故意破坏性的行为,将依照《选矿厂劳动纪律》处罚。

  凡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住房规定,不得随意留宿异性居住,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于情节严重的报告公司,直接辞退。

  、严禁宿舍内酗酒闹事,否则一经查处,立即辞退。

  、住房职工必须相互团结、理解、信任,为同宿舍的职工创造一个清净的休息环境,为自己酝酿一个美好的心情,尤其是倒班不在一起的职工。

3.2、住房环境卫生管理与标准:

  凡在宿舍居住的职工,必须按规定清理好房间、房前卫生,为自己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休息住宿环境。

  房间内要保持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门窗玻璃要经常擦洗,保持窗明门净。

  、宿舍内严禁随地吐痰,扔烟头或其它杂物。

  、严禁在宿舍墙上刻划写字,钉钉子,用胶水粘贴东西等。

  、宿舍区实行住宿员工轮流值日,保持生活区卫生清洁。

  、每月厂部组织对宿舍、生活区进行卫生检查,对检查中不符合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本制度自2021年9月发布。

 

              、选矿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提高职工饭菜质量,保证食堂卫生整洁,全面提升食堂整体服务水平,规范食堂操作行为和账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职工食堂管理和考核使用。

3、材料采购

  采购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保证质量良好,无霉烂蔬菜、过期物资混杂严禁采购过期食品和劣质食品给职工食用。

  、采购食品时须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不经常更换供应商。

  、不采购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蔬菜及生活物资购进后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计量验收,双方签字后有效,入库单一式二份,一份为财务记账依据,一份为食堂管理员入账存根。

 4、仓库管理
   内只限存放大米、面粉、豆类、谷类等主食物品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品。
    所有物品存放时必须分类分区存放,放置时贴近地面的物品须用地脚架或地胶隔离防潮,做到离地离墙。
   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妥善保管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5、食品加工卫生
  、食材加工蔬菜去尽黄叶和杂物瓜果去皮彻底,芽眼挑尽肉类去净残毛、污垢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所有食材需清洗干净,不得混杂泥土污垢、沙石进入饭菜制作中,

  、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用于盛装瓜果青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食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注意切配前、切配中、切配后卫生的维护与清扫。

  、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类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6、食堂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是职工食堂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卫生状况的重要保证。

6.1、饭菜卫生

 、食堂制作的饭菜必须要干净,严禁夹杂头发、尼龙线、废菜叶在内,。

 、食堂要做好防鼠、防蝇虫工作,确保饭菜不受污染,

 、残汤剩菜必须倒入垃圾桶,不得再制作其他饭菜时混杂其内,

6.2、餐具卫生 
 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桶内或盆子里。  
 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须经过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

6.3、厨房卫生 
  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干净地面、台面、水沟、门窗等保持干净整洁  

  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垃圾桶和馊水桶需基本保持干净,按时清理。

  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水池清洗干净;炒锅、煲汤锅用完后要保持清洁。

 6.4、厅卫生

  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面无油渍、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 

  厅门窗必须要经常清洗擦拭,保持玻璃明亮,门板干净。。

  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做到餐内无蟑螂、老鼠等。 

 6.5、工作个人卫生
  、凡在食堂工作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要求衣服干净无污渍,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佩戴首饰严禁涂指甲油。  
  指甲要常剪,不得留长指甲,以免夹带脏东西进入食品。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食堂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先洗手,后工作,保证服务卫生干净。

  凡是在食堂工作的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保证健康状况良好,以免传染病菌的蔓延。

7. 附  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由选矿厂生活委员会负责,在运行过程中有不妥之处,可书面提请委员会研究更改。

  本制度由选矿厂督查组监督实施。

 

三、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选矿厂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选矿厂厂长是本厂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完成当月处理矿量,保证综合回收率及设备完好率。实施选矿厂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3、每周主持召开厂务及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通报公司指示、安排厂内工作、分析生产状况、员工状态,及时解决问题。每月、季主持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会议,总结评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措施,确保次月、下季度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不滥用职权。

   5、经常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

   6、认真履行选矿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员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的劳动环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7、负责本厂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导,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8、对本厂发生的各种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9、主动配合公司有关部门检查与考核,支持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0、完成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选矿厂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协助厂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厂长领导下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对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负责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报告。

4、监督管理职工正规操作,制止并处罚“三违”现象。

5、发生事故(工伤或险肇事故)要立即进行抢救,及时报告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保证机电及设施安全正常,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

7、认真执行生产汇报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选矿厂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车间生产管理工作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负责完成当月处理矿量。

2、负责车间每周四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保证车间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3、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保养劳动保护用品。

4、负责车间作业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加强劳动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5、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听取职工意见,并及时妥善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选矿厂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选矿厂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本班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本班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率。

3、组织并参加班前会等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作业前负责检查各作业点、工作面及各岗位的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启机作业。

4、负责排查本班组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当班未处理完时,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填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三违”发生,严禁违章指挥。

6、负责搞好新工人、转岗、实习人员上岗作业的传、帮、带工作。

7、负责本班组内部协调管理,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8、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9、认真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设备事故管理办法,发生事故(工伤或险肇事故)要立即进行抢救,及时报告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10、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选矿厂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十不准”十大禁令。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7、加强设备维护,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搞好文明生产。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四、选 厂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车间班组必须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好安全会议及活动。

   、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由熟练工带领,在岗位学习一个月以上,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在专人带领下,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否则不准入内。

   、职工在进入车间岗位前,需整齐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上岗。

   、选厂安全小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设施不全和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定期整改。

   、选厂安全小组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车间各班组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以免事故恶化,任何人不得隐瞒和谎报。

   、职工在更换岗位后,须由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和设备性能讲解,待其完全掌握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在招聘、或上岗前必须持有相关作业许可证书,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危险生产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栏。

   、上班人员在班前不许饮酒或服用麻醉性药物,当班期间不应擅自离岗、换岗、脱岗。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厂部每周检查,车间每日自查的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和彻底解决,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根据安全应急能力和应变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本制度于2021年9月发布。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1、选矿厂安全生产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选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选矿厂工作的需要,设立选矿厂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由厂长、副厂长、车间负责人组成,人员由总经理签发任命书任命。安全生产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厂长主持日常工作。

2、选矿厂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选矿厂安全小组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厂部生产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厂的贯彻执行负责。

    安全生产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相关会议,听取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工作进展,讨论选厂生产相关的方案及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

、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班组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救助能力。

、组织有关车间班组人员定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源进行评估和辨识,制定相关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对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推行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

、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人员、设施,满足企业安全工作的需要。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

凡新入厂的职工(新招收的徒工、外单位调入的职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等)、调换工种和岗位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由厂安全办公室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第一级教育由厂安全办公室进行,内容如下: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本厂安全生产特点;

    、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消防、防护知识等。

    经考试合格并填写好教育卡片后送有关车间进行二级教育。

 、第二级教育由车间进行,教育内容:

    、本车间的生产概况;

    、工艺车间流程及特点,应注意的事项;

    、车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经考试合格后填写好卡片送有关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三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班组进行,教育内容: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及岗位安全注意事项;

    、了解设备、工具的性能及特点;

    学会使用本岗位的消防和防器材,并能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经考试合格将卡片填写好后一式两份返回车间,由车间自存一份同时送安全一份存档。

 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缺少其中任何一级教育,严禁分配工作。

 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考核,由各单位负责命题,并组织进行闭卷考试和面试考核。对经三次教育培训考核后仍不及格的,不得上岗;

   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完成后,受培训人员和各级教育培训负责人均要在培训记录上签字。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保存期限为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职工在本厂范围内的调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原有安全教育卡片上注明并填写考试分数。 

3、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

   日常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应经常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并进行事故预等方面的教育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每年至少20小时。

   专项安全教育:

1)对一般违章行为,由所在班组负责,对违章人员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专项安全教育;

2)对严重违章行为,由车间对违章者进行8小时脱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因违章造成未遂事故,由选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24小时以上脱产专项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安全教育活动

   、选矿车间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的定期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每次活动必须使用统一发放的专用纪录本进行纪录,由厂、车间监督检查,要求字体清晰、整洁、内容充实

   、为了使安全教育经常化,班前班后都要进行安全讲话。平时要经常进行岗位上的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想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水平。

   、新装置或改造后的新工艺流程开工前所有操作人员及车间全体干部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得上岗。

   、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象、视频、事故展出等宣传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进行教育,并不断更新教育的内容,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知识。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发布于2021年9月。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范围内作业,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相关领导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稳定,不得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厂长同意后方可调离。

4、因故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一年以上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厂部的规章管理制度,如违章操作,应视其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或待岗处罚,对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6、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9、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

10、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11、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12、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1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14、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选厂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由公司安排培训。

1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总经理。

16、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在本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选厂作为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17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接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机械操作工、尾矿工等。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为加强选厂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存在危险源的班组,负责人需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

对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行政部门及上级领导进行举报。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清单。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选厂安全小组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危险源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告知相关从业人员。

、应当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管理。

、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中,报选厂安全小组进行备案。

、安全员及现场负责人应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选厂安全小组。

、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选矿车间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公司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应急设备与设施;

4、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5、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6、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7、培训与演练

、选厂安全小组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选厂安全小组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2、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登记建档情况。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监测情况;

6、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7、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9、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10、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1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日常管理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选厂安全小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排除。

选厂安全小组及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对选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选厂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选厂安全小组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选矿厂劳动纪律》等给予处罚。

2)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选矿厂劳动纪律》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1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奖励,被举报的班组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和《安全色》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2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沟、旋转部位、皮带输送机、陡坡及高处作业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3 、选矿车间各工段负责对各自职责区域内安全标志进行经常性安全维护,保证安全标志的整洁醒目。

 

           、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途径及方式,确保员工对安全、健康事项进行有效的反馈和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机会,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力与内容

员工有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力,企业要为员工参与提供一切便利的条件和机会,并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提出自己的建议,有拒绝从事存在安全、健康问题的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对员工的建议及意见要积极和正式的回复。

2、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应涵盖以下内容

① 定期安全学习与培训活动

② 安全操作规程修订

③ 安全操作训练

④ 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⑤ 合理化建议活动

3、安全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选矿车间要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参与的人员等,并将计划报选厂安全小组备案。

2)选矿车间要建立安全活动台帐和员工建议台帐 。

3)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建议的收集,重点关注危险作业,其它非生产性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建议收集;

4)生产单位要成立问题解决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涵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员工代表等。

5)安全建议收集后由问题小组进行分析、解决,问题解决小组对每条建议都要正式给予答复。回复日期一般不超过三日。

6)厂长与安全小组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需要报公司批准。

7)安全小组要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计划进行监督,督促各部门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以此做为安全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

4、沟通与回顾

1)各部门根据本标准的规定每年对本部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安全建议的情况进行沟通与回顾,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的持续改进。

2)安全小组每年对选厂员工参与活动的开展及效果进行沟通与回顾,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回顾结果报厂部评审。

 

            、安全生产拒绝制度

 

为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依法有权对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撤离作业现场;

 单位不得因员工在第4条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黔劳动合同;

 拒绝制度是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员工安全健康的保障;

 员工拒绝安全生产的事项必须得到公正的调查,并对其拒绝的事项落实整改;

 员工因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拒绝工作,员工必须依据单位规定的程序提出,不得私自处理;

 制定单位员工反馈安全生产事项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具体应包括责任部门与人员的确定、职责明确、渠道畅通、收集频率、反馈及时。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

    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劳保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1)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供应部门按选厂的劳保发放标准及实际定员,计划购置。

2)劳保由库房统一保管,劳保用品在入库前,库管员必须进行验收。

3)供应部门在劳保采购时必须本着适用、美观、大方、质地良好的原则进行购进,对质量较差的劳保用品,生产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联系更换和退货。

2、劳保用品的发放:

1)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按选厂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发放标准。

2)库房要建立职工劳保发放卡片,坚持实行一人一卡制度。

3)职工由于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后,应执行新岗位的劳保用品规定。

4)车间劳保用品的发放,由车间统计造表,经领导审批后,由库房给予发放。。

5)劳保用品必须在每月5日前发到职工手中,不得无故拖延。

3、劳保用品的管理:

1)职工在离职时,工作服、工作帽等未到期劳保,按采购成本价折算费用,由公司财务部予以扣除。

2)职工当月出勤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当月劳保用品。

3)劳动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必需品,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穿戴劳保用品,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对于未穿戴劳保用品或穿戴不齐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当事人要承担40%的经济责任。

 

                 (十一)、登高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有不符合要求时禁止使用。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身体上部的牢靠处,不得挂在易滑动及强度不够的部位,禁止“低挂高用”。

  3、高空作业地点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4、高空作业时,不得把工具、器材等放在设备、脚手架或建筑物边缘,防止坠落伤人。

  5、多层作业时,手中不得拿物品,工具要放在工具袋里;传递物件要用绳吊,严禁抛掷工器具。

  6、作业时,上部人员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

  7、使用梯子登高,梯子要牢固地靠在固定物体上,梯脚要有防滑措施,梯子靠放与地面的夹角必须在30~60度之间。使用人字梯时,挂钩必须挂牢,并由专人扶牢梯子。人字梯上不得同时站立两人以上。

  8、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病症或不适宜登高作业者,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密闭、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凡是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安全措施没落实的禁止作业。

   4、安全监察职责:

1)负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2)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4)组织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经生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1)工作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2)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3)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现场监护必须坚守岗位持续监护,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有权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以及擅自撤除安全措施的行为;当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

    6、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间内同时作业,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应经选厂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同时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7、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离开现场必须停止作业,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8、有限空间作业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员应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10、禁止以下作业:

1)与有限空间内容不符的作业;

2)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3)无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4)超时作业;

5)不明情况,不具备救援条件,或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盲目施救。

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的疾病,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1)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3)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

1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作预防性防护。

13作业中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措施:

、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作业间隔超过30分钟或连续作业超过4小时,应重新进行分析,同时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定时轮换,原则上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

、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

、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等。

、高温作业时,应配备充足的饮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强行机械通风的措施来降低人员中暑的可能性。

14作业中碰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查实和进行分析。

15作业完毕后,必须由现场工作负责人员、监护人员分别清点人员、清查工具及废料,以防遗留在容器设备内部。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1.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2.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对查出的不符合消防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1.班组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岗位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3.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4.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1.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措施;

  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十四)、防灭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火源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依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和生产安全规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1)选厂内各生产岗位严禁吸烟,不设置吸烟室,不得因吸烟而离开岗位。

  2)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由专人看守。现场禁止存放油布,油棉纱或易燃物品,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超过48小时使用的存放量。

  3)使用、搬运危险品,或在易燃易爆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制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使用铁质工具时,则需在工具上涂抹黄油。

  5)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物料保温。

  6)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在厂区禁烟区内任何人置动火均需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审批人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7)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的摆放与安装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受压容器、管道的安全设施,必须灵敏准确,定期检验确保安全。

  8)易燃、易爆物质的输送管道、设备、容器不准泄漏或带病运行,出现泄漏或故障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排除。

  9)凡盛有或装过易燃、易爆气体的贮运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测定确认合格后方可动火。

  10)高大建筑、大型设备,主配电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检查一次,其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1)加强每个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掌握防火知识,使每个员工都能正确掌握和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13)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质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14)选厂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1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质。

  16)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各种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1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19)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应佩戴防毒用具。

  20)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21)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22)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2、动火、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1)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地,均须办理“动火证”,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等。

  2)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各项负责人的职责

   ①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②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③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任,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④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为依据,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各类消防工具等归属到各个部门保管。全厂所有消防栓的维修保养由机修班负责。

  2)所有消防器材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完好,不准丢失、损坏、挪用或借予他人,如出现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损坏丢失,将对该部门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对部门领导及保管人处理。

  3)对人为损坏消防器材者,公司将给于严肃处理,并责成损坏者在最短时间内将其恢复原状,一切费用由损坏者个人承担。

  4)每月月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消防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部门安全档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务必使所有消防设施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5)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对消防器材年检并对现场放置的消防器材酌情更新、补充。

4、火灾报警处置程序规定

  1)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内部报警程序:发现初起火灾时,现场人员必须利用现场一切灭火器材,采取切实可行的灭火措施对初起火灾进行补救,同时迅速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详细说明失火地点,扼要说明失火原因及面积。

  2)接警处置和报告程序:值班室接到火警后,迅速调集各消防器材,火速赶赴失火现场,同时拨打119报警。

  3)安全救护措施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扑救火灾现场要及时成立公司、选厂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灭火临时指挥部,分工负责灭火工作,做到措施落实、通讯联络,物资疏散,安全防护救护等各项工作紧而有序,现场车辆时刻待命,运送灭火器材与物质,救护受伤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火灾现场处于受控状态。

5、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系用硫酸铝与碳酸氢钠反应生成硫酸钠,氢氧化铝和二氧化碳所形成粘稠泡沫以灭火。其对油类和其它有机物(如香蕉水等)的火灾有效,而不适用于金属钾、钠、氧化剂及未切断电源的电气火灾。

使用方法:使用前先拔掉销子,一手将灭火器提起,另一手握住灭火器底部,倒过来摇晃,同时将喷嘴对准着火源处根部喷射,即可达到灭火目的。

2)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内装有碳酸氢钠和盐类物质及适量的润滑剂和防潮剂,在灭火器上还装有二氧化碳,它以二氧化碳作为喷射动力,干粉从灭火器被喷出,覆盖在燃烧物上,形成阻碍燃烧的隔离层,从而中断燃烧连锁反应。其灭火速度很快,因此干粉灭火器使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气体,电气设备和遇水燃烧等物质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使用前先拔掉销子,然后一手紧握喷射嘴胶管,另一手紧压喷射嘴开关,这时灭火器内就会喷射出一股带有大量白色粉末的强大气流,这种粉末是无毒的,在一般情况不熔化不分解,也没有腐蚀作用。

6、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十五)、事故管理制度

 

为规公司事故管理,使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公正合理的调查,以减少事故损失,吸取事故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轻伤事故:不构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3、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公司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公司负责人,公司领导必须在1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2)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公司领导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县应急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拆除。

4、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其它要求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安全环保部要建立事故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

二、事故调查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事故、事件调查会议,事故发生部门汇报事故、事件的原因。

2、公司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确保原因的真实性、可靠性。

3、调查机构及人员

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影响范围,较小的事件由选矿车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对较重、危害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由公司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造成死亡由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的除外)。

4、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要弄清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并拟定改进措施。

2)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依据国家规定由公司领导或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3)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4)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下列事项。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和经过;伤亡人数,伤害部位和程度;伤亡人和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或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或培训等;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原因和物质技术原因;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和照片;对事故责任者逐个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厂区内要迅速制定防范或改进措施,逐条指定专人负责实施,限期完成并上报进行验收,多人、重伤、死亡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6、工伤事故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出“工伤费用明细表”,公司方协同保险公司按工伤事故标准报销医药费 。

三、事故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

 6)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伤亡事故的。

 7)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6)违反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7)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8)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国家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6、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8、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事故结果跟踪

1、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可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

2、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详情、原因及对责任人的处理等编写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环保部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实施归档管理。

 

             (十六)、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制度

 

1、目 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等相关程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定 义

1)事故: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管理内容

1)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特点,事故、事件类型为:1)坠落事故;2)机械伤害事故;3)起重事故;4)触电事故;5)道路交通事故、事件;6)水灾、火灾事故、事件;7)其它未遂、违章等。

2)报告范围:发生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上报。

3)报告时间:发生事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然后逐级汇报至总经理处。

4)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向安全管理员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安全管理员、安全环保部、总经理或镇派出所报告。

5)事故、事件发生班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班组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7)相关班组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8)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危害影响范围,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

9)事故、事件调查时间要求

①对于一般轻伤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一般要求在三天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到总经理处。

②对于重大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到总经理处。

10)现场调查要认真、详细,尽可能采用科技手段取证,收集相关资料。

11)对收集的证据、资料要整理、分类,妥善保存。

12)调查过程中要多与员工、中层领导交谈沟通,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十七)、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合法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一年度应当列出职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提交计划,由总经理审批,为员工交纳保险。

2、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①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公司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公司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②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④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⑤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⑦因工致残的职工或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经劳动鉴定领导小组鉴定认定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的;

⑧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伤残、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3、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①犯罪或违法; ②自杀、自残; ③斗殴; ④酗酒; ⑤蓄意违章;

     ⑥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④上述伤害即使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不能算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工伤申报

①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

②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公司应当向公安局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③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6、工伤保险待遇

①符合本制度“工伤范围及其认定”规定的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者职业病员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②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有关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十八)、废机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废机油储存,保证相关危险品储存的质量,特制订以下废机油管理制度。

1、产生的废机油必须集中存放在设有统一标识的回收容器内,不得擅处倾倒、变卖。

2,所以的废油需设立专门的存放地点,专设废油室做废油专用,同时做相应的废油桶标注。

3、废机油收集过程中,应防止废机油外漏。

4、废油桶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5,远离火种,高温处,严禁吸烟。

6,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贴上相应的标识。

7,对废油危险品要随时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8,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检查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五、职 业 危 害 管 理 制 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员工的培训: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即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公司级培训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公司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生产车间、班组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告安全环保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环保部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安全环保部与已进、新进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安全环保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由安全环保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1 健康监护档案册;

  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职业病诊断档案

公司由安全环保部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2.6公司职业健康档案由安全环保部保管。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副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  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员工因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二节 前期预防

第一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

(一)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其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施工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必须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三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施工项目的防护设施,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施工。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县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三节 职业卫生现场管理与监测

第一条  公司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三)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七)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八)制定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二条  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现场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五条  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必须停止作业。

第六条  公司如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和材料,应向生产单位(供货商)索要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及应急救援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储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第七条  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八条  在安排人员作业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欺骗。

第九条  职业卫生教育:

(一)安全环保部应制定计划,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公司员工应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十条  按国家规定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四节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第一条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的作业。

第二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第三条 公司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第五节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患者管理

    第一条  由公司联系职业病诊断合法机构对本公司职业病人进行诊断。

    第二条  职业病病人治疗,康复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行。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总 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选矿车间所有工作岗位。

2、申 报

2.1安全环保部按规定向县应急管理局申报职业危害检测报告,并在公告栏中向员工公布。

2.2车间每月书面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报告车间产生粉尘、噪音的现状和管理情况,以及该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

2.3车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噪音等有害因素严重的情况,必须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安全综合科,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或报请检测后,方可根据情况组织生产。

 

                 职业卫生现场监测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特制定下列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8、制定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1、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现场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3、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应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4、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必须停止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5、公司如使用或引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物质的材料,应向生产单位(供货商)索要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及应急救援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储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16、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17、公司在安排人员作业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职业病的预防

1)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生产工艺改革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

2)降低生产性粉尘浓度、噪音强度。通过采取各种设施(如安装喷水和隔阻),使粉尘和噪营危害达到最低程度。

    3)采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耳塞等基本防护用品,选用特殊防护用

具。如在有粉尘的场所配发特殊防尘口罩等。

4)建立合理的卫生设施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健康检查和环境监测。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职业危害的应急措施

1)发现受到危害严重者时,立即调换工作,安排检查治疗。

2)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立即进行整改。


          六、设 备 管 理 制 度

 

                 、车间设备维护制度

 

为了强化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运转率,特制订本制度。

1、一般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当班操作工负责实施,具体要求:

 、紧固设备各部位螺栓,保证其不松动;

 、清洁现场及设备卫生,要求达到物见本色、地无杂物;

、对所属设备按要求进行润滑,保证其油量充足,温度适宜;

、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要及时调整和汇报;

2、主要设备由操作工和维修工两级负责实施维护,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抽检工作量的落实情况,其保养主要内容为:

、清扫、检查、调整电气部件。

、彻底清扫设备外表,要求达到外表清洁、呈现本色。

、检查调整必要的零部件,保证各传动系统正常,操作灵活可靠。

、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或更换油毡,确保油路畅通、油标和油窗显示清晰。

、规范和调整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其防护到位,安全可靠。

3、对于由单人操作的一班制设备,实行个人负责制;三班制或由几个人同时操作的设备,实行班长负责制。要求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具体见交接班制度)。

4、公用设备要指定专人进行保养。加强巡回检查力度,对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要经常注意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各类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完好无损。

5、操作人员一旦发现设备有缺油、缺件或运转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若处理不了要立即通知维修工加以解决。

6、设备设施要认真执行清洁制度,做到每班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达到四无标准(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无油污),油孔、轴承、齿轮、凸轮等部位要做到有油而无杂物,要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

.7、操作人员应做到“五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懂防护措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使用、保养规程,坚持早加油检查,晚清扫的日常保养制度,精心操作设备,确保设备达到清洁、润滑、安全的良好状态。

.8、维修人员应做到“三懂四会”(即:懂保养技术要求、懂质量技术标准、懂验收规程;会拆检、会装修、会调试、会鉴定),并掌握必要的技术知识及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9、设备润滑工作必须按设备换油周期组织定期换油,实行“五定”(即:定期、定点、定质、定量、定人),操作人员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严格按照润滑图表认真准确地给设备润滑点补加和更换润滑油脂,使用的油脂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油脂代用或使用配制油脂须经车间负责人同意。

.10、电气设备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对所有各类仪器、仪表、安全信号、继电保护等装置,要定期进行校验,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车间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矿厂车间各设备润滑管理之用。

1、在对设备润滑前,必须合理选择润滑装置和润滑剂,严禁混合使用润滑剂。

2设备润滑必须做到“五定”,(五定即: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人),“三过滤”。

   2.1、五定的内容:

1)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

2)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负责;定期加油部位,由保养工负责。

3)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油(脂)质量合格,润滑油必须经过“三级过滤”,清洁无杂物,方可加入润滑部位。禁止乱用油(脂)或用不干净的油(脂)。

4)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清洗或更换新油。

5)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的润滑油(脂)

   2.2、三级过滤要求

1)领油大桶到固定贮油箱。

2)贮油箱到油壶。

3)油壶到润滑部位。

3、滤网应符合下述规定:透平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一级过滤为60目,二级过滤为80目,三级过滤为100目。汽缸油、齿轮油一级过滤为40目、二级过滤为60目、三级过滤为80目。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

4、车间必须认真作好各设备的润滑记录,设备名称,润滑时间、润滑人姓名,以便存档查看。

5、组织好各种润滑剂的贮用,抓好油料质量检验,作好节油,用油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6、车间必须按设备特性和运行环境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测及管理,保证清洗、换油工作及时、适宜。

7、必须经常检查设备润滑状态,及时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

8、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设备泄漏。

9、车间必须加强设备润滑的宣传工作,新密封材料和新润滑剂的试验与应用工作。

10、根据设备要求,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厂部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车间设备巡检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监管,明确设备使用、检查和管理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维修岗位

、每日定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发现设备安全隐患,须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反映,由车间核实后,根据情况计划维修。

、设备隐患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厂长汇报。

、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

、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

、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大型设备电流、电压是否稳定。

、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

、义务向操作者宣传设备维护保养知识。

2、岗位工巡检责任

、操作工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每天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低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定期检查设备的局部紧固情况。若发现局部螺丝有松动现象要及时处理、紧固。

、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线接触情况。若发现有松动现象要及时处理、紧固或向专业电工反应。

、做到对设备日、周、月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班(组)长巡查责任

、班组长负有对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并不定时抽查各岗位设备运行状况。

、负责对主要设备的复查及有病患设备维修的联系工作。

、负责向上级报告设备故障排查情况和隐患。

、负责检查各岗位润滑落实情况。

、负责检查本班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工作。

4、车间负责人巡查责任

、车间负责人要对车间所有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证全车间生产正常。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情况,负责抽查巡检、润滑的详实情况,并按照对应设备核检记录状况,督促班组长落实好设备润滑、维护工作。

、负责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上岗情况,监督各岗位正确使用润滑油,并向其宣讲润滑原理。

、负责检查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的不良行为,规范员工操作管理。

、不定时测定大型设备的温度、电流、电量,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率。

、检查设备维修档案建立情况,所换配件要求去向分明,周期记录完整。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选厂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异常情况的定义、分类及管理办法

设备异常情况:凡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零件、构件损坏以及严重内部创伤、使生产突然中断的现象。

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的。

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性检修,不属于异常情况。

异常响声:设备出现异常响声,一般是件脱落或不见损坏后得相互敲击、摩擦声音,表示设备不见处于故障状态。

异常气味:设备出现异常气味,一般是部件温度过高导致燃烧的表现,橡胶配线、电线、油类的燃烧会仪器设备潜在事故。

异常现象:设备的外形异常或是运转状态异常,都反映了设备处于故障状态,继续使用往往会导致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发动机、变速箱、减速器由于部件价值高,发生故障的损失大,因此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2、设备异常情况的逐级上报

异常情况发现人在发现设备异常后要提醒操作工,操作工要立即了解异常情况发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不能处理的要向维修工报告。

维修工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了解导致设备异常情况的原因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车间处理。

如果原因复杂车间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重点设备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由公司组织采取应急措施。

3、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的登记

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工在发现和接到异常报告后要,要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

4、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与调查

车间、班组是设备的直接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并参与调查;

操作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如果情况复杂立即上报车间。

接到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的车间责任人员,要组织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修复,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若重要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备用设备的启动准备工作。

5、相关记录

《设备异常报告》 ;   《设备异常情况登记表》

 

               、选厂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选厂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明确设备使用岗位工和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宜于选厂各项大修、小修、局部修理任务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1、一般设备单机维修结束后,由班长负责验收,设备维修人员参加,现场进行调试,无异常后双方实行签字交接。

2、大型设备单机维修后,验收由厂部负责,厂长、车间负责人、维修人员三方共同验收,在检修质量过关、运转调试正常后签字交付生产车间使用

    3、年度、月计划检修的项目,一律由厂部统一组织人员按计划内容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无异议后,在场验收人员签字,并提出验收评价意见。

4、所有设备检修验收工作,必须贯彻以自检为主,自检与互检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谁维修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

5、验收人员必须要深入现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修的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不得故意隐瞒,否则要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6、操作工必须认真配合维修工搞好维修,并要求维修工提高维修质量,若在验收过后出现任何设备安全事故,直接追究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

    7、一般设备验收的部位及内容:

A)检查声音是否正常;

B)检查油量是否适宜、润滑到位;

C)检查温度是否适宜,一般不高于60℃;

D)检查外观是否干净整洁,要求设备物见本色;

E)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F)检查泵体间隙是否适宜,有无摩擦现象;

G)检查电流、电压是否平稳、正常。

    8、球磨机验收部位及内容:

A)检查联轴器连接是否同心,有无异常颤动;

B)检查减速机油量是否到达油刻线;

C)检查钢球填充量是否适宜;

D)检查电流、电压是否稳定;

E)检查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F)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G)检查电机、减速机温度是否适宜。

H)检查设备是否卫生干净。

   9、机电维修人员必须认真配合车间搞好维修,并要求修理人员提高维修质量,若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维修质量不过关的,直接追究经济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备品、配件验收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设备备品、备件质量,延长设备维修周期,降低设备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1、设备到选厂后,按照相关采购计划首先对型号进行核对,如不符合计划型号时,则不能验收通过或入库。

2、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详细记录,并通知采购部门,咨询清楚具体情况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3、到厂设备必须附带说明书、合格证、相关图纸等详细资料,否则不予验收入库;特殊情况时,要索回相关材料,但必须记录在案。

4、到厂设备有严重外观破损情况时,要对其进行记录和拍照,并向厂家说清原委,以免发生运输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和质量问题,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

5、备品、配件的验收主要是型号和外观质量,对有砂眼、外观粗糙不平整的备件,要详细记录,如不能使用的,要退回供应商。

6、管材、钢材验收时,按照计划型号用卡尺检验是否相符,外观是否有严重损坏或变形,尤其是塑料制品,若出现严重破损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7、验收完毕后,必须由相关人员在设备验收表上签字认可。

                       选矿厂设备、备品配件验收单

备 名 称:


产 厂 家:


厂 日 期:


备 型 号:


设备验收内容:

1、 说明书、随行资料是否齐全;


2、 设备外观有无明显破损;


3、 设备型号是否与计划相符;


4、 零配件组成有无缺省。


其他材料验收:

     供应部:       主管厂长:      设备管理员:

 

                   、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提高事故处理的透明度,规范事故处理的程序,根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程序管理。

1、事故等级划分

、设备受损后,没造成停机、且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为四级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而影响磨磁车间生产的,且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为三级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为二级设备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为一级设备事故。

2、事故调查程序

、四级事故由车间负责调查,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提交调查报告,同时按责任拿出处理意见上报厂部。

、三级事故由设备室、安全办公室负责调查,最终形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厂部存档。

、二级设备事故由厂部指派专人组阁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公司存档和核查。

、一级设备事故由厂部联系公司共同负责调查,同时由公司负责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董事长处理。

3、事故的处罚标准

、事故发生后,在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时,不考虑设备事故等级,但要考虑直接经济损失,主要组成为维修费和停产损失,其中比例为维修费占90%,停产损失为10%。

、具体处罚标准

、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20%的经济责任,管理人员免责;

、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10%经济责任,追究班长5%的管理责任;

、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5%的经济责任,追究班长3%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2%的监管责任。

、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15000万以下的,追究岗位工4%的经济责任,班长5%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2%的监管责任。

、造成损失在15000元以上时,按公司处罚厂部金额的50%计罚,具体比例按照事故责任另行研究。

4、事故的处理要求

4.1、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4.2、事故处理完毕后,所有卷宗必须存档,并将该次事故以身说教,让其他职工明白事故的危害性。

5、本制度编制于20219,其中条款若有与公司制度抵触的,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七、主 要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颚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破碎机开车前,必须对破碎机进行全面的检查;备连接螺栓有无松动现象;拉紧弹簧的松紧是否合适;各润滑系统有无缺油失效现象;

 2、先由人工转动飞轮,观察两齿板不得有顶死现象,各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破碎腔内不得有任何物料;注意齿板的磨损情况。检查完成以上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起动。

3、操作工得到下一工序开机信号后,并确认可以开机后,才能开机。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颚式破碎机必须在空载下安全启动,先空转1---2分钟,待全流程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给矿。                                                                                      2、启动顺序:为了保证破碎机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作业时,各设备的开车顺序应该按照工艺过程的方向,从后向前,运行正常后方可给料。停车顺序则相反。

3、破碎机工作运转中,必须注意均匀给料,不允许物料充满破碎腔,更要防止过大的物料或非破碎物进入破碎机,要经常检查各润滑点的轴承温度是否正常。各部位轴承温度应小于60゜C ,发现异常响声应及时停机。

4、停车操作与紧急停车处理

   1)停车前,首先必须停止给料,待破碎腔内的物料完全被破碎排除后,方可停止电动机。

   停车顺序:待料破碎完后按开车顺序的逆方向进行。

2)出现下列情况应紧急停车:

 1)主轴承或动颚承急骤升温超过80゜C,表面现象是手背触及轴承座不能持续一秒钟时。

 2)前或后推力板断裂。

     3)高速旋转传动件有松动,断裂可能飞出伤人时

 4)电机冒烟,“扫膛时。

3)紧急停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因轴承高温需停车时不能立即停车。

 2)高温停车应首先停止给矿,加大油量,强制风冷或水冷,待轴承温度下降后方停车。

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运行中经常监视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各部件有无异常声响。

  2)破碎机油衬的电器联系统任何情况下不能拆除。

  3)机器运转时,在颚式破碎机回转面内不得站人。

      4)运转中人员不得用手去取进入机内的大块矿石或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事故。

  5)处理颚式破碎机堵矿时,应首先处理掉给矿机头部矿石,然后从上部进行处理,禁止用盘车处理或从排矿口下部向上处理。

  6)处理颚式破碎机下部漏斗堵塞时应与给矿机和皮带运输机岗位联系好,并断开皮带输送机电源开关,派专人监护。

  7)、造成破碎机轴承温度偏高的原因,常常由于润滑油不足,中断或有赃物侵入造成,应该注意供油及其定期维护,并定期更换润滑油。

  8)、破碎机的维修:在破碎机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破碎机的维护和维修,在日常维护中常见的故障,发生的原因如下可供参考:

① 操作时有不正常的声响

原因一:衬板固定不紧,应该紧固衬板。

原因二:拉紧弹簧压的不紧,应压紧弹簧。

、破碎产品粒度增大,原因可能是衬板下部磨损,可以将衬板倒转180度使用或调整排料口,直至衬板报废更换。

、弹簧拉杆断裂,原因可能是弹簧压的过紧或在减小排料口时忘记放松弹簧,建议每次调整排料口应该相应调整压紧弹簧。

   9)、为取保设备连续正常运转,应该搞好计划检修,并且储存一定量的易损备品备件。

   10)、认真将班中所发现的问题详细填写到交接的记录本上,做好交接班记录。

 

                  、圆锥破碎机(园磨)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检查各部螺丝是否松动,电机设备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破碎腔内有无矿石或杂物,校正皮带的拉紧程度,所有弹簧螺钉要紧固。

3检查排矿口间隙是否合乎要求。

4)检查电源是否正常,各电器保护系统是否完好

   、破碎机的电气保护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连锁系统应可靠。

   .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地线应绝缘并安装在钢管内。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给料沿破碎腔四周均匀分布,不允许将矿石直接给入破碎腔内,而且给的矿石不能高于轧臼壁的上水平面。

2.最大给矿块尺寸必须小于给矿石尺寸,否则将使产量降低和衬板发生不正常磨损,有时会卡在上部引起主轴上端折断等事故。

3.不准负荷启动,应启动破碎机,再启动给料机。

4.停车时必须先停止给矿,让已进入破碎腔的全部矿石被破碎,并排出后方可停车。

5.经常不可破碎物体在破碎腔内停留时间较长,导致机器的主要零件损坏。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机器内落入不可破碎的物体。目前主轴断裂多由于破碎腔内落入大块金属物,弹簧失去作用使主轴载荷急增引起。

6.严禁在机器运转时对机器作任何调整清理或检修工作。

7.警告:正常生产时,应先打开润滑站满10min才可以开主机。

8.关机时,主机关机以后,不能马上关稀油站,因为主机靠惯性要运转一段时间。所以,当主机完全停止以后才能关闭稀油站。

9.检修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3、停车

1)正常停车时,应先停止给矿,待破碎机中矿石全部排除后,才能停止主电机运转,最后停止油泵电机。

2)注: 在下述情况下应及时停车:
A、电机冒烟冒火。
B、破碎机锥转速急剧上升或下降。
C、破碎机噎铁,电机电流突然升高,并有异常响声。
D、破碎机声音十分异常。

3)停车后仔细检查破碎机的各个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破碎机空负荷运转1-2分钟后,才能开启皮带,开始给矿,注意给矿是否正常,尤其是含泥多、水分高的矿石,要防止矿石堵塞给矿口。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排矿情况,防止堵塞排矿口,及时调整排矿粒度。

2)注意观察给矿溜槽,破碎腔,排矿漏斗是否有堵塞情况。防止非破碎物进入破碎腔。如有金属物落入破碎机内,要立即停车取出。

3)运转过程中,经常检查稀油润滑系统,保持油箱内油面的高度。

4)检查设备,防尘水管、冷却水管是否良好。经常倾听破碎机伞齿轮转动声音是否正常,电机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观察主电机电流,不允许超过额定电流,电机温度低于60℃。

5)注意防止油压过大,油压超过2公斤/厘米2,会溅出伤人。

6)运行中检查,应保证联轴器防护罩完好,防止联轴器螺丝震掉飞出伤人;防止压力过大时,接连处绷开,油溅出伤人。                   

 

             、皮带运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皮带输送机上是否有矿石、工具、木棍和杂物等。

   2、检查皮带输送机各部件是否完好,托辊是否齐全,皮带是否完好,设备周围是否有行人、牛羊牲畜等。确认可以开机后,才能给出开机信号。

   3、皮带输送机必须在空载下启动,严禁在重载下强行启动皮带输送机。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皮带输送机在运行中,操作工应经常检查头轮、尾轮、上下托辊是否灵活,皮带是否跑偏,轴承及电动滚筒润滑是否良好,温度应小于600C。

   2、设备开动后,不得在运动部位进行手工检查或检修作业。禁止跨越正在进行的皮带

   3、两端大皮带轮不准抹皮带油,拖轮不转时,不准用手促动。

   4、清理皮带落料时,必须停车进行,并切断电源。

   5、停机时必须将皮带上的矿石开完,才能停机。

   6、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清楚的记下来。

 

             、振动给料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筛机周围是否有妨碍其运转的障碍物,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筛箱筛板、弹簧有无断裂,铆钉、螺栓是否松动。

  2、检查启动设备是否良好,电动机接地是否完好。

  3、清除筛网上的杂物,以免重负荷启动。

  4、检查并拧紧各部位螺栓。

  5、检查并加足振动器内的润滑油。

  6、转动平衡轮,以观察偏心轴转动是否正常,筛子的弹簧是否完好。

  7、做完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后,便可发信号通知开机。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接到开机信号后,合上设备开关,筛子随之启动。磨机运转正常后才能开机给料,

 2、观察振动筛的振动是否平衡,运动件无撞击和摩擦的地方。

  3、待确认振动筛的运转完全正常后,才可发信号通知下料。

  4、给料必须均匀,不能超载或有过大冲击力。物料要均匀布于筛面,如有物料跑偏现象,应调整给料点、支撑装置或弹簧、振动电机的激振力。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停机前先停止给料,待筛面上的物料排净后再停机。

  2、对振动筛和工作现场进行清扫。

  3、检查各部螺栓,如发现有松动应拧紧。

  4、认真填写运转报表。

  四、振动筛的保养

  1、保证筛箱与料斗、料槽等非运行之间保持最小75mm的间距。

  2、保证弹簧座与筛箱摩擦阻尼板之间有10mm的间距。

  3、检查振动器油面及油质。

  4、振动器与筛箱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每周检查一次并紧固,不允许任何一个螺栓松动。

  5、振动器的密封板与隔离环之间的迷宫槽内注油(锂基润滑脂)。

  6、偏心轴的轴承,如果有一个损坏时,应成对更换。   

 

               、球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清楚高位水池水位、细矿仓备料情况。

 、检查磨体内及其周围有无妨碍运转的杂物;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检查地角螺栓、衬板螺栓、磨体、磨头、大齿轮链接磨栓是否紧固。尤其新更换的衬板螺栓,要每隔数日检查并拧紧。衬板螺丝应加麻圈或橡皮筋密封,以防漏水漏矿。

 、磨机主轴承是否加足润滑油,管路闸阀是否完好,电压是否正常,筒体周围是否有人等。

 、检查各处密封垫磨损情况,注意及时更换。

  开机顺序:球磨机→分级机→给料机。

      停机顺序:给料机→分级机→球磨机。

 停车8小时以上开车前应盘车一周检查是否有阻滞现象。

2、磨机运转的注意事项

、设备启动后,确认运转正常方能给水,给矿。

、严格执行均衡给矿,禁止超负荷运转,注意防止“涨肚”现象,同时给矿量也不得过小,更不允许空负荷运行,以免砸坏衬板。

    、调整好补加水,控制好磨矿浓度,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及时添加钢球,每天润滑主轴承。

、勤听磨音、观察磨机电流,在保证合理细度时,努力提高磨机台时产量。

 每半小时检查一次轴承及电机温度,大减速机及各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度。注意倾听减速机运转是否正常,震动情况如何。

 筒体及端盖等螺丝无松动,筒体漏浆应及时处理,防止矿浆进入主轴承内。球磨机主轴承加3锂基脂,大减速机加GL5140#车辆齿轮油。

 运转中各部位无异常声响,监视润滑油泵不得断油,其他润滑方式润滑正常。发现筒体有异常响声,电动机发热和有异常响声应及时停机并向班长报告。

 、如发现大齿轮主轴承可能或己侵入泥沙时,应立即停车处理清除,绝不允许拖延。

 、磨机零件磨损到下列情况时,应该予以更换

衬板在厚度上磨损掉70%。     

      衬板螺栓头部被磨损去,衬板如有松动,必须更换新螺栓。

、主轴承球面瓦有漏水时。

、中空轴有裂纹时。

球磨机大瓦发热,发生燃瓦事故或接近燃瓦时应立即采取强制冷却措施不得立即停车,以防造成抱瓦恶性事故。

   3、紧急停车及其处理:

       1)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停车处理:

1)勺头掉落。

2)给料口和料槽相碰发出巨响。

3)齿轮部因打掉齿而发出周期性较大声响。

          4)电机、减速机轴承部位急骤升温,且温度高于80度。

       2)紧急停车就先停止给矿和分级机返矿。

       3)主轴承温度急骤上升高于80度,应用油强制冷却,必要时用水冷却轴承外部,待温度下降后,方可停车检修。

      4)紧急停车后应将所有电器开关恢复到停车状态。

  4、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停机检修

      主轴承振动过大时。

      、主轴承瓦温超过规定值。

、衬板、入孔门以及回转体上其他螺丝松动时。

、隔仓板、出料篦板及回转筛的筛孔,被堵塞时。

、磨内零件,如衬板,篦板等脱落时。

、衬板螺栓孔或入门孔密封不严,有漏灰现象时。

、减速机运转不正常时,有较大震动或杂音时。

、主轴承的冷却水中断或进出水温突然增大。

大小齿轮合振动很大时。

、设备检修,必须断电,以保障安全检修,以免发生意外。

   5、停车操作方法:

1)球磨机停车,应先停止给矿,关闭水阀停止给水。

2)球磨机空转,基本排空积矿后,再行停车。

    3)注意:当停机后,应当让冷却水继续供给一段时间,直到主轴已充分冷却为止。

   6、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球磨机周围必须加固防护栏杆,以免人员误碰球磨机发生意外。

2)球磨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筒体两侧,下部逗留或工作,并经常,观察人孔是否严密,严防磨矿介质飞出伤人,封闭球磨机入孔时,必确认机内无人,方可封闭。

3)检修更换球磨机衬板时,应首先确认体内无脱落物,机内温度适宜人员进入时方可进入。

4)严禁吊车钩进入筒体内。

5)磨机停车超过8小时以上,或检修,更换衬板后,例行开车之前,在无徽拖设施的情况下,必须先用吊车盘车,盘车钢绳必须事先认真检查,严禁用主电机盘车。

6)检查磨机泥勺勺头磨损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泥勺运转方向的侧面严禁站在正面。

7)岗位工接班后,必须按规定的钢球配给关系及时补加钢球,严禁球磨机亏球。补加钢球时,必须从球磨机给料口加入,严禁在返砂槽内加入。

8)球磨机运转时,必须经常检查给料是否均匀,适当,严禁忽高忽低,以免影响磨矿细度。

9)生产正常时,严禁无料运转,以免损坏设备。

10)必须保证球磨机磨矿浓度及分级机溢流浓度,发现浓度过高或过低时,及时调整水量或给矿量。

11)分级机停车时,必须用升降手柄把分级机螺旋提升起来,待开车时慢慢落到原来的位置,以免停车时矿砂压住螺旋给启动造成困难。

12)防止球磨机“胀肚”发现“胀肚”现象要采取有效方法处理(如停止给料,增加给水等),待正常后,再启动给料机给料。

13)必须经常检查球磨机,分级机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发现损坏或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

14)球磨机停车时,不准带负荷切断电源。停车后,要立即关掉补加水的阀门;停电时,要立即切断电源。

15) 长期停磨,应该将钢球排出,以免磨体弯曲。

 

           、分级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螺旋轴是否提起,要求最下端叶片离开液面。

   2、提升装置是否完好,传动装置是否完好,返砂槽和矿浆管路是否畅通,螺旋槽内是否有杂物,矿浆补加水、返砂冲洗水闸阀是否完好。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开机时,首先下降螺旋,当螺旋下端叶片接触到水面时才能启动分级机。

  2、设备运行中,不准超负荷工作,不允许有大的物件(如钢球等)落入分级机中。应注意检查减速机温度及下端支座运转是否平稳等。

  3、正常停机时应将槽体内的物料输送完毕后才能停机。突然停电的停机,下次启动时应先将螺旋提起。

  4、开机时间,操作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顶岗,换岗。

  5、交接班时,应保证场地清洁卫生,工具要齐全。

 

          、磁选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情况。

2、 开车前检查机械各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各轴承润滑油是否充足,各阀门是否灵活好用,以及管路、分选槽是否畅通。

3、 用手盘动磁选机滚筒,检查滚筒是否有卡堵现象。

4、 打开冲矿水闸阀,确认水压是否正常。

5、 开机时必须接到下一工序的开机信号后才能开机。开机前,先开冲矿水,后开冲散水,然后启动磁选机。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开车后,进行空运转试车。查看各运转部件有无异常声响,当转速、声音平衡后,方可通知上一机号启车。

    2、设备运行中,应根据矿量及时调节冲矿水和冲散水,正确调整磁偏角。冲矿水的水孔有堵塞现象时应及时清通。

    3、运转中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机及轴承的温度,分选槽入料是否均匀,并对各注油点定期加油。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并报告班长。

4、经常观察目测精矿品位,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并报告班长,确保产品质量。

   5、磁选机停车时,应将多余物料全部放干净,滚筒上无料。停机前应加大矿浆冲散水,确认底槽无矿时,方可停车。确认精粉输送完毕后,才能关闭冲矿水。

  6、遇下例情况之一时,即可停车处理:

⑴电机温升超过60度;

⑵严重堵管路;

  7、认真将班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如实填到交接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装载机的管理和调配权归属选矿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动,以免贻误生产。

2、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定,只有经过培训或指定的人员才能操作和维护装载机。

3、严禁酒后、睡眠不足、穿拖鞋驾车。

4、作业前,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5、检查各销轴等连接螺栓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

6、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0.5米左右。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场施工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

2、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禁止超负荷作业。

3、铲斗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4、经常注意各仪表和指示信号的工作情况,察听内燃机及其它各部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当运载着重负荷时,禁止将铲斗举高及转动方向,防止装载机倾翻。

6、如果发动机在斜坡上熄火,应采取紧急刹车并将铲斗降至地面,在轮胎下面楔上垫块,防止装载机在其自重下产生下滑移动所造成的危险。

7、作业时不要靠悬崖边缘太近。

8、在雾天、下雪天或大雨天,以及能见度很差的条件下不要作业,要等到能见度足够进行工作时再作业。

9、在黑暗的地方作业时,应接通工作灯、前大灯,必要时应在工地安装照明灯。

10、在隧道中、电线下面、或其他限高的地方作业时,不要让铲斗碰撞任何物体。

11、作业后,应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然后关闭发动机,用钥匙锁上所有设备。

12、刚刚停止作业时,发动机的冷却液,所有零件中的油,排气管和消声器都处在高温下,如果拆卸盖子或排油、或更换滤油器等都会造成烫伤或其他伤害,应等待温度下降后再进行保养和检查。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2、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 有无漏油现象,不开带病车。

 3、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观察作业环境

 4、起动发动机前,应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上。检查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设备运转注意事项

 1、挖掘机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刹住。

 2、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太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3、挖掘机在台阶,边坡角工作时,要有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与司机联系要清楚、明确。

 4、挖掘机工作时,机器大臂下方禁止人员停留,转动操作室时,要看好去料方向是否有人。

 5、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6、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行走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挖掘机做短距离自行转移后,应对行走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行走速度不宜过快。

  7、设备与悬崖峭壁、滑溜地带、坍塌危险的陡坡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超1吨重大块不许钩,以防机器侧翻。

  8、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9、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10、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上锁后,方可离开。

        、氧气、乙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气瓶存放时,不准靠近热源,距离热源必须在10米以上,并不准日光曝晒。

  2、气瓶严禁和油类,化学腐蚀剂等物质接触。

  3、使用气瓶时,应严格检查,如发现有损伤,裂纹或其它危险时,严禁使用。

  4、使用气瓶时,不准将气瓶用完用尽,应按规定留有余压,用后要戴好瓶帽和胶圈。

  5、气瓶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堆放时不许过高,最高不超过四层,并应存放于空气畅通处。

  6、使用气瓶开启气阀时,要缓慢均匀,人的面部应位于气侧面,严防震动,烟火,装卸减压表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击打。

 

     八、 车 间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车间岗位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车间或工作现场,按如下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出入检修场地时须戴安全帽),严重扬尘场所戴防尘口罩。工作场地不得穿凉鞋、高跟鞋,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围围巾,

   2、要掌握所操作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技术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开、停车顺序等,具备应有的操作技能。开、停车时,上、下工序、岗位间联系必须清楚,信号必须明确。交接班时,必须同时交接安全情况。

   3、每台设备启动前,必须检查确认如下内容:

     、设备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如缺损,检修完后再开车。

     、设备周围没有障碍物和杂物。

     、设备周围的人员没有危险。

     、无人正在检修、如挂有警示牌,不得启动。

   4、非紧急情况,进入车间后不得作跑、跳等动作;班中不许睡觉、打闹;班前三小时内及班中严禁喝酒,酒后不得进入车间;严禁坐、靠、爬栏杆,不得把头伸出栏杆外探视。

   5、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委托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的人代管岗位;不得带领非生产相关人员进入车间或工作场地。不得在天车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6、岗位人员严禁从事非本岗位或非本工种的工作,不得窜岗、溜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所管辖的岗位或靠近设备;非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7、设备的防护设施,设备运转中必须齐全,严禁移动或拆卸;要经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解决;检修拆卸的,检修完后必须恢复齐全;要保持警示牌的完好,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运行中的设备严禁跨越、触摸、擦拭和润滑;需要擦拭或更换部件时要先停车,站稳扶稳,并有人监护。

   8、设备巡回检查时,要尽量远离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靠近时,要防止设备伤人;到地板下检查或作业时,至少要有两人相伴,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单人到地板下检查或从事任何作业;

各产尘作业点,必须保持密闭除尘、喷雾洒水、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良好;工业卫生设备必须与主机同时运转,不得无故停运。

   9、冬季,要及时清理岗位上的积雪和结冰,行走时防止滑倒。

 

               、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

   1、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从事任何电气施工和维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2、任何电气设备或电线在没有证明无电前,必须以有电对待。

   3、运转工人要随时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漏电、打火等现象,必须与电工联系处理;发现严重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处理。

   4、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开启或停止时,必须先确定开关的具体位置,稳定情绪,然后再稳定的操作。禁止不熟悉的人从事此操作。

   5、打扫卫生时,严禁把水溅到电动机、开关等电气设备上。擦拭电动机外壳和电气控制箱,要在停车、停电时进行;禁止用水冲洗、沾水擦拭。

   6、不得随意打开控制箱、控制柜的门;禁止在其把手、顶盖、箱内挂、放杂物;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挂晾衣服、鞋帽等;严禁拆卸、私拿各种电气设备上的零部件。

   7、更换照明灯泡时,要先切断电源,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物上进行,并有人监护;高度超过2米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换完灯泡试验时,人必须离开2米以上。

   8、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必须保证在空负荷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负荷启动设备。

   9、闸刀开关或空气开关开启或闭合时,人要站在侧面,动作要快,防止火花、电弧伤人。

  10、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配电室;需要进入高压控制室和母线隧道前,必须经过电气管理人员的许可。

   11、封闭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使用电压为36伏以下的照明灯。

 

                 、碎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负责颚式破碎机、皮带运输机、振动给料机、园锥破碎机等设备的运行操作与维护。为了便于操作人员正确、安全的操作各设备,特制定本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穿戴好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帽、防尘口罩、手套、大头鞋等。

  2、认真检查所属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清点工具是否齐全,能够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

  3、检查各润滑部位润滑的油量是否充足,运转部位润滑是否良好,及时加注润滑油。

  4、检查各部位的螺丝(包含地脚螺丝)是否松动,电机设备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转的障碍物,破碎机腔内有无矿石或杂物,校正皮带的拉紧程度,所有弹簧螺钉要紧固。

  5、检查排矿口间隙是否合乎要求,颚式破碎机排矿粒度不能大于8公分,园锥破碎机排矿粒度不能大于2.5公分。   

  6、检查电源是否正常,防护装置及电器设备是否良好

  7、皮带机托辊运转是否灵活,是否有异常声响。

  8、皮带是否跑偏或磨机架。首尾轮和皮带之间是否夹有石子,皮带接口有无张裂现象,清扫器、滚筒刮板是否良好,托辊是否齐全,转动灵活。

  9、检查振动给料机给、排矿漏斗(溜槽)是否有杂物堵塞,如有要及时清理,保证畅通。  

  10、开车前要认真检查,上部矿仓内是否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开车顺序开车。破碎机正常运转时,方可加料,不允许先投料后开机。

 2、开车顺序

   启动除尘设备→开启园磨油泵(确认油压0.4~1.0kg/cm3)→启动二级皮带—启动园磨→启动一级皮带→颚式破碎机→振动给矿机。

 3、停车顺序

     正常停车:先停给料,待破碎腔内矿石排空和皮带缷料完毕后,按开车顺序的逆方向进行,停颚式破碎机、园磨及油泵、振动筛、皮带运输机,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一次。

     非正常停车:必须清除破碎腔内和筛网上的矿石。当发生重大设备及人身事故时,应紧急停止出事地点的设备,再停其他设备,并紧急抢救和报告处理。

    停车后及时清理设备、皮带架上及地面上的粉尘,做好设备及环境卫生工作。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颚式破碎机所破碎的物料粒度不允许超过规定的物料最大粒度,若破碎腔内有铁块,大块矿石,取出后方可开车,以免损坏设备。

  2、及时调整排矿口宽度,保证碎矿粒度。

   颚式破碎机排矿口的调节:右旋调整螺栓的螺母,可使后斜铁上升,从而使排矿口减小。反之则排矿口增大。  

  3、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要循环检查轴承及电动机的温度,禁止超高温运转。机器运转时,严禁进行任何调整、清理和检修等工作运转中,不要触及高速旋转的联轴节,联轴节处应加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防潮湿装置。

  4、必须及时查看电压表,电流表的读数,严禁设备超高,低电流或电压运转。

  5、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当出现异常声音,立即停机,并通知有关人员和主管进行细致检查。

  6、振动给料机要仔细观察振幅、频率是否有大的波动,如有异常要及时停机检查。

  7、观察振动给料机给矿量是否均匀,如给矿量过大或过小,要及时调整调频电机转速,保证破碎机满负荷生产。

  8、机器在检修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牌并设专人监护。

  9、除尘设备和设施必须与破碎设备同时运行,并适量洒水,防止粉尘飞扬。防尘罩安装到位;有洒水装置的,必须同时打开洒水装置。

  11、碎矿岗位兼管皮带输送机、园磨设备,必须遵守《皮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圆锥破碎机(园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部油嘴或漏斗衬板螺丝是否松动,衬板,拦板等磨损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穿好劳保用品方可上岗操作。

    3)皮带周围、拉紧装置是否有障碍物。开车前,前后传动部分及皮带上不得有人或杂物等,并和相邻岗位人员相互联系。确保正常后,给出开车信号,方可开机运行。

2、开车顺序

  1)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按下启动按钮。

  2)皮带运转正常后开始给矿。

3、停车顺序

  1)先停振动给矿机。

  2)待矿石完全进入磨机后,再按停止按钮。

  3)停车后立即关掉水管阐阀。

4、运转中注意事项

  1)皮带运输机开动和停车前,均要听清信号方可开停,停车时必须先发出信号,开车前需先点试运转,以防皮带上杂物而卡皮带。

  2)运转中要注意皮带跑偏、严防皮带打滑,必要时用拉紧装置

  3)随时检查皮带的托辊是否松动,脱落或过紧,若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停车前必须与上下工序联系好,并将操作手柄打在零位,待处理后方可开动。

  4)皮带运输机滚筒因皮带过负荷而打滑空转,要及时停车处理,待减轻负荷后才可运转。

  5)所有滚筒及托辊粘着较多的矿粉时,尾轮卡信东西时要停车处理,严禁用手或其它任何器具去清理。

  6) 运转过程中,不准在皮带上作业、清扫、不准接触旋转部位、严禁任何人跨跃或钻爬皮带,只能沿走廊行走。我厂的皮带输送机只能运送矿石,不得运送其它物料。

  7) 加润滑油时不许漏在胶带或地基上、以防腐蚀。

  8) 不准用水冲运转部位,不准湿手操作电器开关。当皮带打滑或启动不了时,严禁用脚蹬、踩,或用手推拉、压杠子等办法处理。

   9) 经常检查皮带的磨损情况或是否有漏洞,若有及时更换修补。检查弹簧清扫器与皮带接触是否均匀,挡矿板是否好用,运转中尽量避免频繁启动和制动。

   10) 经常检查皮带及胶接头有无开口断裂,各轮的磨损及胶接头有无脱落,经常注意调整,防止皮带跑偏;禁止使用棍棒类物件纠正皮带的跑偏。

   11) 及时停车清除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更换托、吊辊必须停车进行。尾轮后面有积水时要及时抽干。

   12) 检查上下部排矿时,要与邻近岗位工协助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在其它不易被人发现的部位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13) 除尘设备必须与皮带同时运行,防尘罩安装到位;有洒水装置的,必须同时打开洒水装置。

 

                    圆锥破碎机(园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负责园锥破碎机、除尘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操作与维护。

1、开车前准备

1)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检查各部螺丝是否松动,电机设备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破碎腔内有无矿石或杂物,校正皮带的拉紧程度,所有弹簧螺钉要紧固。

3)检查排矿口间隙、锁紧缸油压是否合乎要求。

4)检查电源是否正常,各电器保护系统是否完好。

2、运转中

1)油温加热到25—30度时先开动油泵电机5-10分钟后,检查润滑系统的工作情况,油压在0.11-0.18Mp,观察回油管回油正常,油质符合要求后方可启动主电机。

2)每小时检查润滑站供回油管路温度不超过50度,回油油量充足,油箱内油面的高度正常。润滑管路或油泵圆锥主体无漏油现象。

3)破碎机空负荷运转1-2分钟后,才能开启皮带,开始给矿,可以挤满给矿,注意给矿是否正常,尤其是含泥多、水分高的矿石,要防止矿石堵塞给矿口。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排矿情况,防止堵塞排矿口,及时调整排矿粒度。

排矿口调节:打开截止阀,使锁紧油压降到零;开启油泵,切换手动换向阀,利用推动头推动防尘罩的凸台,带动调整环,使固定锤上升或下降,以达到调整排矿口的目的;调整好后,将换向阀打到中间位置,打开截止阀,使锁紧油压上升到8Mpa后,关闭截止阀及油泵。

4)注意观察给矿溜槽,破碎腔,排矿漏斗是否有堵塞情况。防止非破碎物进入破碎腔。如有金属物落入破碎机内,要立即停车取出。

5)运转过程中,经常检查稀油润滑系统,保持油箱内油面的高度,输出油压不底于额定油压(0.8Kg/c㎡)回油温度不高于45℃。

6)检查设备,防尘水管、冷却水管是否良好。经常倾听破碎机伞齿轮转动声音是否正常,电机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观察主电机电流,不允许超过额定电流,电机温度低于60℃。一旦停水不允许设备运转,应检查锁紧缸油压。

3、停车

1)正常停车时,应先停止给矿,待破碎机中矿石全部排除后,才能停止主电机运转,最后停止油泵电机。

2)停车后仔细检查破碎机的各个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注意事项

1)注意防止油压过大,油压超过2公斤/厘米2,会溅出伤人。

2)运行中检查,应保证联轴器防护罩完好,防止联轴器螺丝震掉飞出伤人;防止压力过大时,接连处绷开,油溅出伤人。                   

3)注: 在下述情况下应及时停车:
A、电机冒烟冒火。
B、破碎机锥转速急剧上升或下降。
C、破碎机噎铁,电机电流突然升高,并有异常响声。
D、破碎机声音十分异常。

 

               、磨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员工卡、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不准穿短裤、拖鞋。仔细阅读交接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工作情况。

  2、在启动磨矿机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球磨机停车8小时以上的,启动前必须盘车两周以上,确保安全启车,严禁用主电动机盘车或直接启动;盘车钢绳必须事先认真检查。

、清理矿浆槽内的凝结矿石及杂物。

、检查润滑系统(主轴承、大瓦、传动轴、减速器、齿轮)的润滑情况是否正常,油箱内油质、油温、油量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查螺栓、齿轮、连轴器、减速箱各紧固件、转动件是否紧固完好。

、检查电器联锁和信号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分级机是否提升到标准高度,返砂槽是否有堵塞情况。

二、开车顺序

     开车按逆工艺流程顺序,:

  一段开车顺序为:启动润滑系统(油泵) →启动球磨机 →磨矿机加矿排水 →启动分级机 →加返砂水→给矿皮带机 →振动给料机 →加给矿水。  

  段开车顺序为:启动除杂振动筛启动润滑系统启动球磨机打开灰浆截门启动砂泵(待一、二段排出矿浆没过排浆口时) 。

    三、停车顺序

  1、计划停车:先停止给料20分钟后,再停水,停球磨机、分级机。分级机停车后其螺旋应提升到矿面相同的高度,以便下次启动。

  2、停车后关闭所有水阀门,并维护保养设备,为下次开车做准备。

  四、运转中注意事项

  1 、如不给矿,磨矿机空转最多不超过15分钟,以免损坏衬板和消耗钢球。并随时检查衬板的磨损情况,发现磨损已到极限,或发生破裂或穿孔都应及时停机更换,紧固螺栓松动或断裂亦应及时停机紧固或更换。       

  2、随时检查电机的运行情况,听声音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60摄氏度。电流必须保持额定值。

  3、按时检查润滑系统、大小齿轮、轴承,润滑系统工作必须正常,齿轮闭合不应有噪声,电机轴瓦、磨机大瓦温度不得超过50~60摄氏度。需冷却部位必须保障供水正常。

  4、钢球的补加:根据每班处理矿量按照钢球补加对照表,每班按时按量补加。

  5、精心调整给矿量和给水量,每半小时至一小时测量一次磨机排矿情况和溢流程度,做到“四勤”、“三稳定”(勤看给矿、勤看返砂、勤查球磨机运转情况、勤查球磨机排矿和分级机溢流浓度;稳定给矿量、 稳定给矿水、稳定溢流浓度)。

    分级机溢流浓度控制在30~35%;

     磨矿浓度:一段70~80%;           二段60~70%;

         度:一段分级机溢流 55~60%;二段80%(―200目) ;

  6、球磨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筒体两侧、下部逗留或作业,严禁进入运行中的磨机筒体防护栏内清理旋转部件及其护罩的尘污、油渍。并要经常观察人孔盖是否严密,防止磨矿介质或矿石飞出伤人。

  7、严密注意球磨机运转情况,发现漏矿浆要及时处理。严禁矿浆进入轴承、齿轮或润滑点。

  8、分级机的返砂沟堵塞时,严禁攀登在分级机上处理;分级机运转时,不得攀登在分级机槽沿上。齿轮润滑时,必须使用工具操作,不得用手或戴手套往齿轮上抹油。

  9、清除分级设备溢流篦子上的杂物时,禁止站在篦子上进行。严禁跨越皮带输送机,必须走人行通道或马鞍梯。

  10、运转中发现事故或有造成人身设备重大事故的可能时,要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1、停机处理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来料,给水、截断电机和其它机组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进入磨机筒体内作业需有良好通风与照明设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处理完毕后,要求电工按程序解除警示。

  12、检修、更换磨机衬板时,应首先确认机体内无脱落物,机内温度下降到适宜人员进入的温度后方可进入。严禁从磨机筒体内、筒体上部或操作平台上,向下投掷物件。紧固筒体、端盖螺栓应有安全措施,防止滑落摔伤。

  13、添加润滑油时,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异物,添加器械工具不得触及传动部位。

  14、应保持设备周围场地、楼梯的清洁和通道畅通,不得有油污,打扫设备卫生,必须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

  15、当室内温度低于0摄氏度时,停机后必须将大瓦冷却水、减速器冷却水完全排除,以免冻裂。

  16、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按要求把本班发生的情况认真地填写在记录本中,并做到字迹清楚整洁。

、磁选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要检查传动部分、润滑部分、机体部分、电气部分。

2、操作方法

1)、设备后两台电机是分别控制的,注意要空负荷启动,启动顺序是先开动筒体、后开动磁系。

2)、开启设备电源开关,使设备的转动方向按标定的方向转动,筒体转动方向要与磁系的转动方向相反。

3、注意事项

1)要随时观察设备各部位的运行情况,若有异常声音或故障一定要断电停机后检查维修。

2)随时注意分选皮带的磨选情况

3)随时注意润滑和轴承的温升情况,轴承电机温度不应超过60度。

4、停机操作

1)首先与前岗位联系,发出停车信号

2)停止给料

3)待设备内的分选物料分离和排除干净后,再停止设备运转。

二、维修、维护规程

1、每月给减速机加一次润滑油,润滑油为46#机械油

2、随时注意给各轴承部加润滑脂,润滑脂采用锂基脂

3、随时清理进入设备内的异物

4、分选皮带若开裂或磨损严重时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5、注意传动皮带的磨损情况,若拉断或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全部更换,不能新旧搭配使用。

6、设备每年应大修一次,大修时应更换全部轴承,以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7、每次检修设备后要先空转设备20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给料使用。

8、给入的待分选物料,所含水分不能太高,否则降低分选效果。

9、给入的待分选物料,要均匀分布于给料口的宽度上。

10、给料量要较稳定,可使分选效果稳定。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磁选机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磁选机检修时,在控制箱、电源处挂上禁止合阐警示牌。

3、严禁运转时,清理首尾轮上粘着的杂物,及时清理吸附于分选皮带上的铁杂物,以避免严重磨损皮带,减少其使用寿命。

4、设备的各驱动电机,一定要独立安装开关、阐门和相应的过载保护器。

5、整个设备的电源,要安装总开关,并安装过载保护器。

6、主要转动部位须加安全防护罩。严禁触摸运转中的转动部位。

7、铁器千万不能靠近分选筒体,以免发生损坏设备或使人受伤等意外事故。

8、不能用大锤等重物敲打分选筒体,以免损坏分选筒体和使其磁块脱落。

 

、脱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上岗时应将本岗安全设施和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并保持作业环境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3、不准用湿手开停电器设备,不准用湿布擦配电盘。

4、上下楼梯时,手要把牢、脚要站稳。

5、更换输送机三角带时,必须停车处理。

6、不准站在脱水槽沿上工作。

7、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找电工处理。

8、处理故障时,要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9、做好交接班记录。

、水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详细填写运转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2、泵工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3、开车前检查下列各项:①各轴承润滑油是否充足。②各部螺丝是否松动,泵体周围有无障碍。③室内管路、法兰盘和阀门是否完好。

4、作业时,不准擅自离开或将设备交与他人看管。

5、转动部位应安装防护装置,运转中不准移动防护罩,通电线路、电机滑环、电缆头应加设防护栏杆,并挂危牌。电器开关应设防护罩。

6、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拉下断路器,不准带电作业。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知电工处理。

7、电动机配电箱、抵防器、绝缘棒应保持干燥,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气设备,在转动中不许擦抹机械转动部分。

8、上班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泵房。

 

、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作业规范和《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登高作业安全规程》。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2、值班人员不得单人从事检查或操作。任何电气设备或电线在证明无电前,必须以有电对待。

   3、必须对使用的各种工器具和特殊防护用具,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检查或试验,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耐压或绝缘等级的工器具。

   4、严格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发现不按规定办理的,要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办理手续后要及时操作,停电后必须悬挂警示牌,送电后摘牌。

   5、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和母线隧道。电气作业人员进入后,要及时关门,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完毕出来后,要及时锁门;钥匙不得交给外人。

   6、配电室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用砂,并保证足量、有效。地沟、洞穴等要封闭良好,门窗要及时关闭,防止老鼠等小动物进入。设备必须坚持“逢停必扫”的原则,同时,清扫作业必须在确认停电的情况下进行。

   7、保险丝或熔断器必须按规定装配。不得使用规格不明的保险丝或熔断器,严禁用其他导线代替。

   8、凡属电气设备或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接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部分接地装置必须良好,并要测定接地电阻值,测定值必须符合要求。

   9、停电线路必须加挂地线,工作地点重复接地,加挂地线必须接地,然后再接线路一端。拆除地线,必须先拆除线路一端,然后再拆接地端,不得违犯

  10、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检测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11、确认不再使用的导线,要立即拆除。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均必须包扎好,以防发生触电。

  12、局部停电作业,必须有明显断路点。工作前对停电线路和设备必须放电。经检验确无电后,方可作业。

  13、线路跳闸后,不准强行送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14、用绝缘棒拉合刀闸开关,均要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要有防雨罩,还要穿绝缘鞋。有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5、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加挂拆除应由同一个人执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16、经常对屋顶、电缆沟等进行检查,做好防雨、防水工作。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要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7、高处作业传递东西,应用绳子吊起,不准乱扔更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掷东西。

  18、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十一)、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必须持有效的证件,严格遵守《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定》、《焊工“十不焊割”规定》和《登高作业安全规程》。使用气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护目镜、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绝缘鞋)。作业场所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在特殊环境中作业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由专人指挥、监督安全。

   3、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钳与把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因松动接触不良而发热。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和设备上、不可挂在建筑物上。

   4、电焊机要防止水浸,一台电焊机上严禁接两个焊钳;。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两台电焊机不得接在同一开关上,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5、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版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禁止在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8、在密封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件焊后应该用火钳夹持,不准用手直接拿。

   9、焊接工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在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坏焊机。 

   10、发现焊机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体不要同时触及弧焊机输出端两极。

   11、焊接时必须使用面罩(焊帽),保护眼睛和脸部,戴电弧手套,以免弧光伤害皮肤。

   12、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3、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4、清渣时要注意焊渣溅出方向,防止烫伤眼睛和脸部。 

   15、在露天作业要有挡风装置,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风力大于6级必须停止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16、操作完毕或检查焊机时必须拉闸,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二)、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必须持有效的证件,严格遵守《检修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定》、《焊工“十不焊割”规定》和《登高作业安全规程》。使用气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场所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在有燃、爆危险的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在特殊环境中作业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由专人指挥、监督安全。

   3、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橡胶管必须为专用软管(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具连接时,不可错乱,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磨损、老化、脆裂、扎孔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4、作业中乙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使用乙炔发生器或液化气时,和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暴晒,放在通风良好处。严禁放在油污、烟火、高温等处;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要观察减压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业,清除漏气后才能继续工作。

  6、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管、破裂、着火时,应先将割具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乙炔管不可横过道路。

   7、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空油筒或油槽车时,应先用水将筒或车洗干净,然后再开始工作。

   8、用乙炔焊各种园筒和封口时,要留气眼,焊管子时,要将开关两端打开,火焰的吹管不准乱放在地上。

   9、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车间内短距离运输时,要将瓶盖盖好,应用推车等专用搬运工具,严禁将乙炔瓶、氧气瓶的瓶嘴当作把手使用。严禁用肩扛运,严禁滑、滚、翻和脚踹。

  10、氧气瓶禁止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同放一处,严禁敲击和碰撞;使用时,瓶上必须有橡胶防震圈,。在开始工作前,调整吹管开关时,禁止用脸去作试验。

  11、电、气焊不准在同一地点工作,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12、气瓶设备管道在冬季作业,因冻结不出气时,严禁用火烤,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度以下的温水融化。

  1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14、由于焊割嘴被熔化金属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温度过高时,为了防止氧气逆流发生爆炸,应立即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停工修理、冷却。

  15、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0.5公斤剩余压力。

  16、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要关闭瓶阀,戴上瓶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阀门关闭顺序为先关闭总阀,然后放尽软管中的余气,最后关闭减压阀。

 

              (十三)、焊工“十不焊割”规定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工作,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或未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V低压照明,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者,不能焊割。

  4、未经领导同意,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并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未采取严格隔离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和采取有效措施的,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罐装汽油等能排

 

(十四)、机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车间或工作现场,必须按如下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严重扬尘场所要戴防尘口罩。着装必须要三紧,不准穿短裤、拖鞋、大衣、风衣;要掌握所操作设备、设施和工具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具备应有的操作技能。

   2、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工作场地的油垢、油污、积雪和冰等,要事先处理,防止滑倒;分配工作时,每个场地都必须有人负责安全。场地上必须有良好的照明。高温加工时,要注意工件必须干净、无水垢,防止爆裂。

   4、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在开关或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有人监护。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对于球磨机、大型皮带运输机、破碎机等大型设备,检修前还必须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检修皮带运输机时,中部的事故开关还必须断开。

   5、在重点消防部位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申请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同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消防安全规定等。

   6、使用的工具、仪器等要完整无损,禁止使用有裂纹、缺陷和损伤的工具;打大锤时不得戴手套,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7、在多层或交叉作业时,要有统一的指挥。设备有连锁装置的,连锁装置必须完好。工作时要注意上、下、左、右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别是多层作业时更要注意,工具要放稳,以免滑落;传递工具严禁抛掷。

   8、检修工禁止从事非本工种的工作。特种作业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米内禁止用火、吸烟。乙炔、氧气瓶周围严禁用火和围坐。属于高空作业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

   9、检修主体设备时,同时必须确保安全装置和除尘设备的完好无缺。未经相关技术部门的批准,严禁拆除或私自改变防护装置的形状和结构,以免降低防护性能。要保持警示牌的完好,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10、检修、更换球磨机衬板前,应首先确认机体内无脱落物;机内温度适宜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严禁吊车的吊钩进入机体内。检修完后,封闭球磨机人孔盖时,必须确认球磨机内无人,方可封闭。到地板下检查或作业时,至少要有两人相伴,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单人到地板下检查或从事任何作业。

   11、安装过程中要注意撬杠的使用,不要用金属件支承,以免打滑。

   12、搬动设备时,不要搬动转动部位,以免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3、两人以上抬动大型部件时,要步调一致,严禁谈笑打闹,以免发生危险。

   14、安装时要认真检查各部位的螺丝、销子、润滑部位,传动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15、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1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17、检修完后,要确保一切安全设施到位,不留隐患。试车前,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和运转工人共同验收,验收正常方可试车。试车时严禁人员站、靠在设备转动部分;禁止非岗位操作人员自行试车。

   18、收工后要收好工具,器具设备的零件等,并将工作地点的卫生清理干净。

 

               (十五)、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准备工作

   1、熟知药剂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上班时,必须穿好劳保用品。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药液是否变质,禁止使用变质药液。

   3、各种药液必须在容器外标注名称,必须经常检查标定药液的浓度,配比时必须准确。

   4、对所有的设备、量具、器皿进行检查,严格冲洗;检查所要化验样品是否齐全,样袋有无损坏和污染。

   、工作要求

   1、化验时要充分保证溶样时间,所有药剂要准确计量。不同种样品采用相应的药剂制度,在过滤洗涤过程中要绝对保证洗涤次数。

   2、操作时,要注意药液不要溅在衣物和皮肤上,以免腐蚀衣物和皮肤;使用宜发挥,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

   5、滴定时,必须把各种用品准备齐全,认真操作,保证化验样品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6、认真保管好化验的试样,必须保存两个月,待无问题时方可处理。

   7、烘干样品时,必须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严禁烘糊试样。

   8、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搞好岗位记录。  

   9、及时向有关单位交送化验单,并遵守公司规定,严格保守秘密。

   10、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流动水洗净手,以免发生中毒现象,手上有伤口时,禁止接触药液。

   11、严禁在化验室高温炉、电热板上洪烤食物或做饭。凡能逸出有毒气体,蒸气和烟雾的作业,只能在排风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以防中毒。

   12、严禁用化学药物做调料剂,一切药品严禁口尝或用手直接接触,用鼻嗅时不得直接对准瓶口,以防发生意外。

   13、必须严加保管化验室的一切仪器、仪表,严禁任何人乱动。禁止使用烧杯,瓷皿或其它器皿作饭食用具。加热的器皿不可用手拿或放于过冷处,以防烫伤或损坏。

   14、定时抽测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15、不班后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十六)、炊事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疾病,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必须执行《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

   3、进入操作间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手要洗干净,注意个人卫生。

   4、操作时要戴口罩,尽量少说话,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不得抽烟,严禁赤膊、赤脚和有传染病的人进入操作室。

   5、所有食品、调味品等必须分开放置,其容器上必须有明确的标签,防止误用。

   6、使用刃具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得与人闲聊。

   7、使用电动机械时,必须参照《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8、向开水中放东西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开水溅出。向热油中放食物时,要防止油溅到身上或手上。

   9、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防止着火